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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及注册
1、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从福建三师电子有限公司获取《三师电子产品授权经销商申请表》。
2、申请公司认同《福建三师电子授权经销合作协议书》后,填写《福建三师电子产品授权经销商申请表》与《福建三师电子产品授权经销合作协议书“三师电子系列产品”》。如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者变更后没有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所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加盟条件
乙方申请成为福建三师电子产品授权经销商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乙方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授权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甲方审核,同时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乙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在该复印件上签字。
     b.乙方的信誉良好,内部管理良好,经营规范。
     c.乙方与甲方能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
2、乙方具有相应的工程安装、售后服务的技术能力。
三、授权及资格评审
1、甲方向乙方颁发“福建三师电子系列产品授权经销商认定书”。
2、甲方对乙方进行连续3个月的资格审查,若乙方不做市场推广或连续3个月未达到当地授权经销商平均销量水平,甲方有权取消其授权 经销商资格,同时收回“福建三师电子产品授权经销商认定书”。
3、甲方保留对违规操作的授权经销商处罚权。
四、价格
1、为了维护长期的购销渠道,经销商价格(现款)不得低于代理价*99%;
2、乙方对三师电子系列产品媒体报价、电话报价和参与投标现场报价均要符合市场价格管理规定,乙方违反市场价格管理规定的,将被取消授权经销商资格。
五、 其它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经销商,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甲方专
项产品“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           套的销售任务,达成销售任务享有          元/套的返利。
2、形象维护: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及产品的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及产品形象的行为。
3、样机支持:乙方先按照代理价元提取样机(“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SS-WL333AⅠ标准配置)壹套,在下批进货量累计 5 套时返还20%样机货款,以此直至返完为止。
4、保密义务: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及协议书终止后两年内,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双方有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5、商品注册保护;签约产品的注册商标、注册名称、商号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制造、仿造、非授权使用。
6、本协议书附件《福建三师电子授权经销商申请表》和《订货单》与本协议书共同组成本合同主体。
7、报备制度:乙方或乙方下线直销代理商在做终端客户工作时,有意向的项目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保护。报备规则:①学校全称、②联系人姓名、③职务、④联系电话、⑤项目数量、⑥预算金额、⑦需求时间。甲方会调查验证项目是否属实,结果会通知乙方。
8、赔偿规则:乙方或乙方下线直销代理商报备的项目经甲方验证项目信息属实,甲方会发报备有效通知书给乙方。项目报备时效为九十天,在报备时效期限内如果甲方把“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销售给非报备代理商,经乙方查到窜货依据属实,甲方必须承担窜货“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一套八百元人民币的赔偿。如果乙方或乙方下线直销代理商利用福建三师电子的产品控标,中标后更换产品谋取暴利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同时也应该同等条件赔偿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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